当你在穿山越岭的另一边
我在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
时常感觉你在耳后的呼吸
却未曾感觉你在心口的鼻息
思念是一种病
思念是一种病
一种病
……
——张震岳《思念是一种病》
※※※
晨光透过窗户照进室内。眉头微微皱了皱,慕逆黑缓缓睁开双眼。口有些干,他伸手想去床头的矮柜上拿矿泉水,手指摸索一圈,才恍然惊醒。
原来自己不是在家里的卧室。
原来自己又回到了S大研究生公寓408室。
侧过头,望着前方的书桌发了一会儿呆,他慢慢坐起身子。
昨晚参加酒会时穿的西装外套被随意丢在地板上,身上暗红色的细格纹衬衫皱得不像话,领带松垮垮地挂在胸前,领口的扣子被解开三颗,垂下眼,从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见胸前挂的那一方羊脂白玉。
心口一陷,顿觉膛内缺了些什么,空荡荡。
这样无声地在床边坐了好一会,他才缓过神。看了看手表,早上七点十分。抬手捏了捏额角,他从裤袋里掏出电话拨给他的助理Green,交待她送全套的换洗衣物过来后,下床进浴室洗澡。
他虽花重金买下了这间研究生公寓,可这里毕竟是学生寝室,洗澡水要到下午四点才开始供应。深秋的早晨,在小小的浴室内,他淋着冷水,竟还能走神。
昨晚的酒会上,遇见桑梓榆。他去的比较晚,到场时,她已有些醉意微醺。一见他进门,远远地,就提着曳地长裙,踩着高跟鞋“蹬蹬蹬”地跑过来,一把揽住他的胳膊,笑嘻嘻地对他身边的生面孔女伴说了声“美人儿,不好意思,我借用一下我们家十四哈!”还没容那女伴开口,她就当着众人的面拉着他出了宴会厅。
靠在镀金的栏杆上,桑梓榆眼神晶亮地望着他说:“十四,我今天见着夏小白了。”
他微微一愣。
她笑:“傻愣什么?我是说今天跟她视频了!难得遇着她在线,才说了几句,她就说要出去打工,匆匆关了视频,我都没来得及问她什么时候回国……”
沉默。
掏出香烟,点燃,喷云吐雾。
其实,他知道她在澳洲一边上学一边打工。
这两年,他去那边看过她许多次。只是,站在远处静静地看看她。纾解一下思念,也让自己安心。
平时,她白天上课,没课的下午,都会跟同学去学校附近的公园给游客画肖像赚外快。周末时,她会在一家小小的西餐厅里弹钢琴,偶尔还会客串一下餐厅服务生,帮忙端茶倒水。
她并没对他撒谎,她的钢琴弹得确实不怎么样。第一次去那里听她弹琴时,约翰·帕海贝尔那首人尽皆知的《卡农》被她弹得磕磕绊绊,让他听得哭笑不得。可是,就是那么不堪入耳的曲子,他竟还幼稚地用手机录了下来,且在之后的无数个夜里,反反复复地听过了成千上万遍。
这首曲子虽然旋律简单朴实,可是具备精密完美的音乐结构。它的低音部由八个音符组成同一组旋律,从头到尾、此起彼伏地重复了28次。每次听时,那轻柔的起音缓缓流泻而出,再慢慢加重,回忆便会随着旋律一点点漫上心头——
前半部分,是从容而温柔的低语,仿佛在有人在耳畔低声问着自己:还记得少年时那段青涩美好的初恋吗?还记得那十年虚无的空旷吗?还记得失而复得的喜悦吗?还记得再次分开的痛苦煎熬吗?
后半部分,当人们最为熟悉的那段旋律往复循环地响起时,那些逝去的时光也在脑海中铺陈出往复循环的画面:
十年前,他们相遇,相恋,然后被迫分开。
十年后,他们重逢,再相恋,再次被迫分开。
音律的往复循环可以铺陈出曼妙动人的音乐。然,命运的往复循环,铺陈出的却是让人身心俱疲的无可奈何。
不知,她弹这首曲子时,可有与他相同的感受?
原本,他不解为何餐厅老板会聘了她这么一个半吊子在餐厅弹钢琴。后来才知道,那家餐厅老板的儿子是她的同系好友,叫做dwin,一个十分阳光帅气的澳洲男孩。让人欣慰的是,不,应该是让他欣慰的是,这个男孩是个彻彻底底的GAY。
话又说回来,对慕逆黑而言,一直以来他自以为的、最大的威胁一直是程匀。并且,这个最大的威胁现在也在澳洲留学。
不过,程匀在悉尼,她在墨尔本。两人之间有着八百多公里的距离——八百多公里,比他和她之间的距离近的多。
出国以后,寒暑假夏小白都没有回过国。程匀每次回国后,都会先去墨尔本,给她带去一大堆东西,然后再转飞悉尼。
即便,明知在她心里,程匀是哥哥一样的角色,他还是嫉妒他。
嫉妒他可以理所当然地站在离她那样近的地方。
桑梓榆问他:“十四,说实话,你这样放小白走,后悔过吗?”
他眯着眼,吐了一口烟,幽幽地答:“三木,从小白离开我的那一刻,我就一直在后悔……”顿住,叹气,“可是,如果不让她自己选,我怕以后她会怨我。”
她醉酒那晚,他将她带回家,在客房照顾了她一整夜。第二天一早,他父亲将他叫到医院,将一沓报社今早快递来的照片递给他,告诉他他决定在后天他母亲生辰那天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布他的身份,并让他自己决定如何定义夏小白与他的关系时,他也曾问过他父亲相似的问题:“爸,你当初尊重妈的意愿放她走,你曾经后悔过吗?”
慕容卿岚几乎没有思考,脱口答:“靖玄,这些年我一直在后悔……”
他缄默。
慕容卿岚笑:“可是儿子,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还会作出同样的选择。”
“为什么?”
“因为,爱不能成为束缚爱人的理由。我宁愿自己后悔半世,也不想见你母亲在我身边过得不快活……”
“如果,她不在你身边,依然过得不快活呢?”
“从允许你母亲离开我的那一刻起,我就给了她回头的权力。可是这么多年,她一直没有回头。我想,比之在我身边,离开对她而言,应该是可以让她相对快乐一点的选择……”
他将父亲的话翻过来覆过去地咀嚼了许多遍,想到她的自卑与怯懦,他最终还是决定给她一次选择的机会。
而她,果然没有辜负他给的这次机会,毅然地、决然地作出了跟他母亲一样的选择。
仰身靠在身后的栏杆上,慕逆黑抬手覆上双眼,一字一字说得极缓慢极清晰:“三木,从答应放夏小白走的那一刻起,我就一直在等她回来……一直,在等。”
桑梓榆转头看他,眼中滢动着清凌的水光。有些感动,有些哀伤,更多的是欣慰。
之后,跟桑梓榆回到宴会厅,任由陪同的女伴亲昵地上前挽住他的胳膊,随他在四处走动,与形形色色的人寒暄碰杯。觥筹交错中,不知不觉就醉了。他酒量很好,这样的场合很少喝高,这次却有心放纵自己。
因为太想念她。
思念汹涌而至,在心里翻滚着,湮得他几乎窒息。醉了,今晚或许就不那么漫长难熬。
后来,不知怎么就回到了这所小公寓。
其实,他在S市时,经常过来这里。
这里最完整地保存了他们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
这里的杯、碗、勺、筷都是她为他选购的,每样两只,一模一样的一对儿。
这里之于他而言,就是他和她的曾经的“家”。
关掉花洒,裹着浴巾出了浴室,从衣柜里拿出一套便装换上,他走到书桌旁,在笔筒里找到钥匙,打开桌子右侧的抽屉。
那里面放着两沓照片。
拿出其中的一沓,他一张一张细细地看着。
这里是她那次为《倾色》杂志拍的时装照毛片。他一直没有告诉她,《倾色》杂志的执行总监邵轩冕是他姐夫的侄子。并且,他在英国念高中时,两人是同学。那期杂志发行后,他一个电话,就将那次她拍的所有片子拿了过来。
邵轩冕说:“夏小白这女孩在镜头下的模样非常地……楚楚动人。”
楚楚动人。
对于一直眼高于顶的邵轩冕给出的这样斟字酌句的评价,他只是沉默地笑了笑。
那次的摄影师是陆安臣,照片拍得很专业:构图完整,光线得宜,意境优美。
手指缓缓划过照片:那明亮璀璨的瞳子里隐透出的无助跟脸上明媚的笑容形成强烈的对比,那般楚楚,那般动人。
他知道她有轻微的镜头恐惧症。
十年前他跟母亲出车祸的那天,十二岁的她在原色美术馆的展厅内,曾被蜂拥而至的记者围在他那副名为『动心』的水彩画前,被迫接受数十台闪光灯近乎疯狂地闪射。因为有夏令营的孩子对记者说,她是车祸中那个少年画里的女孩。
这件事,她没有对他提过,可是他一直都知道。
因为当年他回国来找她时,曾经在报纸上看见她缩着肩膀站在他的画前,神情怯怯地望着镜头的画面。那般孤苦无助,那般瘦小伶仃,那模样任谁看了都会心疼。
接着,随之而来的便是她高烧不治离世的噩耗。
那时的伤心和绝望,至今想起来,都让他觉得不寒而栗。
那时,她所经历的,他都知道。所以,他从未怪过她父亲当年用那样的弥天大谎来保护自己的女儿。
心理学上说:童年时的阴影,会烙进生命里,成为一生都难以磨灭的痕迹。
或许就是从那时起,她开始害怕镜头。每次面对镜头,她那双清透倔强的眸子里就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出胆怯和无助。整个人,亦好像被人强行剥掉伪装,被迫露出最本性的她。
虽然,她常常冒粗口,又特别会耍贫嘴,且还有那么点娇蛮任性。但他知道,她的内心其实是十分纤细和敏感的。如程匀曾经说过的:她远远没有她表现出的那样粗枝大叶、没心没肺。
『我不会怪你对我的伪装,天使在人间是该藏好翅膀。人们愚蠢鲁莽而你纤细善良,怎能让你为了我被碰伤……』
他知道,当年她因为他曾经历过那样的伤害。所以这样的歌词,他第一次听到时,就被虏了心。
她告诉他,这首歌叫《专属天使》。
『没有谁能把你抢离我身旁,你是我的专属天使,唯我能独占。没有谁能取代你在我心上,拥有一个专属天使,我哪里还需要别的愿望……』
专属天使——多么熨贴妥当的一个词。如同他对她说过的那句:“You’relikemyownpersonalbrandofheroin.”
她是他的专属天使。
她是他的私人海洛因。
原本,他以为十年后的他,可以保护她,让她的笑容尽管灿烂。可是,当他看到父亲手里的那些照片时,他才恍然明白:他现在根本没有能力给她哪怕最基本的——平静的生活。如果,他强迫她站到他身边。就意味着,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要因为他而活在她所畏惧的闪光灯和镜头的追逐下。
他不想放手的。
可是——
怎能让你为了我被碰伤。
怎能舍得让你为了我——被、碰、伤?
另一沓照片,是他姐姐从娱记手里重金买断的照片。一一翻过去,一些从远处拍的画面,如电影的长镜头一般唯美精致。
笑。
谁说夏小白配不上慕逆黑?
瞧,他们站在一起的画面,明明是那般和谐美好。
记得,周烨霖曾这般评价过夏小白:论相貌,比韩初见少了三分明艳;论气质,比桑梓榆少了三分清灵;论性格,比陈圈圈少了三分洒脱。实打实地说,只能称得上是个七分美女。
他听了,不置可否。
她的长相确实称不上美艳照人,气质也不是特别出众,性格更提不上有多好,可偏偏,他就是爱她。
是,对于夏小白,他从来都不用“喜欢”这个词。
他对她说过:『年少时喜欢某种东西,总是有着千奇百怪的理由。成年后,因为不会那么容易地喜欢上什么,年少时的喜欢就成了我们所谓的‘最喜欢’……』
一个人,一辈子可以喜欢很多人,最喜欢的,却只有一个。那个最喜欢,大抵就是人们口中的“爱”。
15岁时,少年威廉喜欢上了小女孩夏小白。十年间,他从未如曾经喜欢她那般喜欢过别人。再度相遇后,才明白:她是他的最喜欢,她是他的爱。
韩初见曾开玩笑似的对圈子里的朋友说过:“以后,我一定要告诉我的孩子:‘不要在你年少的时候轻易喜欢上一个人,因为那个人很有可能成为你今生的挚爱。’”
当时,大家只是笑笑,他却如被电流激了一下心脏。
最初的,真的是最美的。
他曾经沧海后,再尝不到那样纯净的水,所以他懂。
他除却巫山后,再找不到那样美好的云,所以他懂。
谁曾说过:“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种幸福;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声叹息。”
至今为止,慕逆黑一直认为,自己15岁和25岁时,都是在错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他永远都不会承认,夏小白对于他而言,是错的那个人——永、远、不、会!
之所以分开,之所以放开,只是在等待属于他们的那个对的时间。
那时,再重逢。
那时,再相守。
※※※
“上午十点,总部有个财务会议需要您主持,资料我已经帮您准备好了,放在车里,路上您可以先看一下。下午两点,您有一个专访,地点安排在总部的会客室。晚上六点,您跟荣轩集团的李总有约,我已经帮您在会所订了包厢……”
Green边看着手中的PDA边向慕逆黑汇报着今天的工作安排,两人出了研究生公寓,司机已打开后车厢的车门,恭敬地候在车前。
他的身份今非昔比,已经不再开之前的那辆橙色路虎,因为太显眼、太招摇。平时,商业应酬中难免要饮酒,便配了专属司机接送。新添置了几辆车,虽然都是一流的品牌,型号、颜色和车牌号却都很低调,这样可以为他省去不少麻烦。
其实,如果不能开自己最爱的那辆车,开什么车都无所谓。
如同,如果不能和自己最爱的女人在一起,身边不管站的是谁,都不那么重要。
司机发动车子,他坐在后座,侧脸看着校园里熟悉的一景一物。想到与夏小白一起漫步在校园里的那些时光,胸口忽然有些堵。
车子驶近艺术学院附近时,他吩咐司机:“开慢些。”
司机点了点头,依言减速。
望着窗外熟悉的建筑,他忽然想到六年前,在这里与她第一次重逢时的情景。
那日,是S大艺术学院美术单招的第一天。他跟导师从设计院里刚一出来,就看见了她。
那时,她穿着短款的羽绒外套、牛仔裤和雪地鞋,背着黑色的画袋,拎着硕大的画箱,边看着手中的招生简章,边慢吞吞地向前走着,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她这模样,在黑压压的一堆考生中其实并不出众,不知为何,他却一眼就望见了她——从此,再也移不开眼。
那一眼,是什么感觉?
怔。
是!是怔。
他怔怔地站在原地,怔怔地看着她一步步走近,整个人怔到无法思考。
细细绒绒的发。
清透水亮的眸。
小巧秀气的鼻。
嫣红微翘的唇。
以及——
那变长了许多却没变宽多少的身条儿。
十年,他早已褪去清稚,成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十年,她除了身高蹿高了一大截,整个人几乎没怎么变。
“夏小白。”
这三个字慢悠悠地在心上浮起时,他心口似被人猛地捶了一拳,闷闷地疼。
丝毫没有质疑,只是那一眼,他便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她就是当年自己在向日葵田里吻过的那个女孩夏小白——夏天的夏,大小的小,黑白的白。
她是他的初恋。
那个吻,是属于他们的初吻。
她的音容笑貌,封印在他的画里整整十年。
他怎么可能认不出她?
之后,他向导师借了巡考证,来到她考试的考场。
帮监考老师检查参考证件时,他望着考生信息栏里方正规范的“夏小白”三个汉字,只是轻扬嘴角几不可察地笑了笑,然后默默记下她的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出了考场,便让他那无所不能的表弟周烨霖去查她这次报的所有美术单招院校。
有些话,不用他明说,周烨霖就知道要怎样做。
最后,理所当然,她进了S大,来到了他身边。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提她那次雅思考试无成绩的事。那事虽不是他所为,与他却也脱不了干系。
那时,周烨霖从韩初见那里知道夏小白也参加了那次的雅思考试后,暗示过他,自己可以将她的成绩处理得“很漂亮”。他虽没有点头,那沉默在周烨霖看来,就是默许。
所以,夏小白的那杯水,他被泼得一点都不冤。
六年前,从他遇见她的那一刻起,他就不动声色地为她布了一个局,一步一步,引她入彀。谁承想,最后自己身陷局内,走不出来,也不愿走出来。
这场猎爱的“慕逆黑阴谋”,走到目前为止,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两、败、俱、伤。
可是他知道,这不会是最后的结局。
※※※
下午,慕逆黑在采访现场遇见了肖瑶瑶和陆安臣。他们是这次专访的策划编辑和摄影师。两人都多少知道一些他和夏小白分手的真正原因,这次虽也都随其它同事一样称呼他“慕容先生”,但态度多少都亲近一些。
专访结束后,三人来到他在总部的办公室。
闲聊中,肖瑶瑶提起夏小白这两年一直在为他们文化公司旗下另一本杂志画商业插画的事,还说因为她的画风洒脱飞扬,颇受大众的喜欢,所以公司准备为她出一本单行本,预计明年春天可以发行上市……
她说这些的时候,他只是安静地听着,不接话也不予置评。这些事,他都是知道的。因为,夏小白供稿的那本女性杂志,他订了全年。
送两人离开时,陆安臣拍了拍他的肩膀,用男人间的谈话方式对他说:“兄弟,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加州旅馆』,那里面住着我们今生今世都戒不掉的。既然戒不掉,干脆不要戒……”笑了笑,他低低地念出一句歌词:“Wearealljustprisonershere,ofourowndevice.”
望着绝尘而去的采访车,慕逆黑慢慢扬起嘴角,笑了笑。
“Wearealljustprisonershere,ofourowndevice.”
『我们其实不过是这里的囚徒,甘心被自己所驱使。』
这句话,当真是说到了他的心坎里——
他其实不过是自己心中那间『加州旅馆』的囚徒,甘心为一个人画地为牢。
他可以选择暂时离开,却永远无法、也不愿意彻底摆脱。
转身回办公室时,大厅里不知是谁的手机在肆意地唱着:“时常感觉你在耳后的呼吸,却未曾感觉你在心口的鼻息。思念是一种病,思念是一种病,一种病……”
进了空无一人的专用电梯,他掏出钱夹,垂着眼睫,用手指细细摩挲着那张Pola相纸里封印的她的容颜,动作缓慢且温柔。这里面的她和他,隔着墙上斑驳的色彩含笑相望,她眼中有他、有幸福的芒光,却没有丝毫的无助和胆怯。
那时,拒绝将这张照片给她保管,实在是因为这里面定格的这一瞬太过美好——一瞬凝成永远,不可复制,珍贵无比。
眼睫颤了颤,他望着照片忽然就笑了。
思念是一种病,那又怎样?
他早已久病成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