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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更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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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触之必死毒坑王

    事情起源于一年前,曾经有人发帖说,如果蝗虫能有白杨的更新速度,那他未来也必然成神,这个帖子当时在论坛里面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毕竟蝗虫书的质量是有目共睹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苦等他更新了。

    只是这个帖子发出去的那一天,白杨的第二本书正好完结。

    然后……便没了以后,白杨的第三本书至今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从此以后发这个帖子的人总是被人拉出来骂,而蝗虫坑王的外号里除了坑之外也加了一个毒字。

    只是被一个帖子绑定了一下蝗虫而已,连白杨都扛不住就此消失了,蝗虫之毒可见一斑。

    又毒又坑,因此被人合二为一,称他为毒坑王。

    自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随便捆绑蝗虫和其他作者了,生怕他再把人给毒死。

    而且蝗虫的书评区里除了自己的书友骂之外,又多了一批每日打卡的白杨粉……

    在苦等白杨新书的时候,李亢在心里也不知道骂了蝗虫多少次。

    可是,现在自己居然要催更他?李亢实在是压力山大。

    蝗虫要能被催更还会是现在这种情况吗?

    “系统,系统,这个任务是不是太难了些?能不能换一个?”李亢打着商量。

    苍老的声音变得冷漠无情:“任务一经抓取,不可撤销。”

    李亢的脸立马垮了下来,手下的书打赏了黄钻总盟的喜悦也立刻荡然无存。

    催更毒坑王,嫌命长?

    那可是隔着网线都能毒死人的存在啊,触之必死。

    系统继续补刀:“若半年内不能完成任务,下次抓取任务时当前任务会继续保留。”

    这就更坑了,一次只能刷新三条任务,这个任务继续保留的话下次就只能刷新两条了,平白无故就会少拿一百感激值,若一直不能完成,这个任务每半年就会坑李亢一次,李亢欲哭无泪。

    真不愧是毒坑王,坑完读者坑作者,坑完作者坑编辑,谁沾了他都没好事。

    “这可怎么完成啊,他可是毒坑王蝗虫!”李亢对着系统哭诉道。

    “催更大魔王系统会给你必要的帮助。”系统这次说话了,更难得的是这话居然不扎心。

    李亢眼睛一亮。

    一分钟后,李亢看着华强手机自带的地图上那三个红点,更想哭了:“你给我的帮助就是定位?”

    “还不够吗?”苍老的声音中透着疑惑。

    按照它的想法,地址都给你了,还不快去正面刚?

    “……”

    代表蝗虫的那个点……李亢定睛一看,居然也在沪市,而养猪的和金手指大王,他们两个人的点居然是基本重合的。

    原来两人都在川省德市。

    于是李亢点开了金手指大王的书评区。

    书评区已经炸了,那个直播吃翔的帖子尤其炸,许多人追在下面骂,不是骂金手指大王的书而是骂发帖的那个人。

    这个ID叫高穷帅的人似乎经常在各种地方怼人,不管是扑街还是大神他都怼,而且越出名他越爱怼,关键是他怼人不换号,久而久之得罪的人就多了。

    难得在金手指大王书底下没删他的帖子,所以其他书的书友们总算找到了宣泄的地方,在帖子下面盖起了高楼。

    看了半天回复,李亢发现他不止在终点怼人,还在其他地方怼,贴吧、微博、知道、豆豆,有网络的地方似乎就有他。

    这个高穷帅……有点叼……简直是一个移动的mt,嘲讽技能满级的那种。

    李亢爬着楼,突然被一个回复吸引了注意力:“我已经打赏作者盟主了,围观楼主直播吃翔,求房间号。”

    “……”这样也行?那任务岂不是完成了?

    李亢点开书的粉丝榜,除了金手指大王自己那壕气的一砸之外,粉丝榜上赫然还有另一个粉丝——邪魅霓裳也打赏了一千块。

    还真是,李亢顿时一喜。

    但是随后,在他问系统时却被无情的泼了冷水:“任务是要求读者心甘情愿的打赏,是因为书好所以才打赏,并不是这种看都没看书纯为了斗气的打赏。”

    原来如此,李亢心里闪过淡淡的失落,如果这样不算的话,让金手指大王仅凭自己作品质量吸引到盟主,那真是太难了。

    这难度恐怕不比让蝗虫日更要简单,李亢发现自己是低估了系统给的这些任务的难度。

    由此看来,恐怕让养猪的日三万的任务也没那么容易啊。

    书底下,金手指大王自己发了条黄钻总盟感言:“小弟写书两月有余总算签约,因此自砸总盟庆贺。欢迎各位大佬光临小弟的书,无论是夸还是骂,小弟一律不会删帖,都视为大佬们对小弟的鼓励和鞭策,小弟在此谢谢各位留评的大佬。”

    这心态,是真的好!

    听人骂他也这么开心。

    这人的话屌丝,书更屌丝,然而这做派一点也不屌丝啊。

    君不见他十万块说砸就砸,这哪是屌丝玩得起的?

    李亢逐一看下去,发现大多是骂他书烂,不过跟刚刚比,多了不少跪舔求被打赏的作者,还有一些闻讯而来的广告。

    真是现实啊。

    土豪爱花钱,李亢断然没有拦着的道理,虽然明白金手指大王这么做是血本无归的,但李亢也没多说,人家有钱乐意谁能管得着?

    也许茫茫书友中正好有喜欢他这一款又有钱的,随手也赏了他一个盟主,自己的任务不就有着落了?

    李亢乐观的想着。

    看完金手指大王的书《重生之高喊666》的书评之后,李亢决定兔子先吃窝边草,先把蝗虫给解决了。

    看了看时间,现在只有三点钟,距离下班还有三个小时,没错,他们是朝九晚六的可怜人。

    想了想,他在电脑上搜索了蝗虫这个人。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蝗虫大小也算是个名人,网上就有他的资料,黄崇沪市人,30岁,身材却有些像土豆儿,脸倒是圆圆的有些萌,只是配上那双眯缝小眼让他显得有些猥琐。

    看了照片李亢不得不承认蝗虫本人的气质很符合,都是他那挖完坑六年填不上的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