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周六要去文工团跟林立新学长笛。周日要去拜访马德明马老先生。其余的日子要去旁听。来到了上京大学不旁听,简直是暴殄天物。请王教授要来的各系的课表,程希挑挑拣拣自己喜欢地把第一学期的课程给定了下来。现在程希唯一可惜的是,没有个儿童自行车,在燕园里在各教室之间穿梭,跑太快有点太醒目了。所以,很大一部分课程,程希选得和解信诚一样,主要是为了蹭车。而且社会学系的课程还算有趣。
每天半个小时的慢跑,半个小时的英文朗诵,半个小时的长笛练习(这个完全是应王教授要求的,不然地话,在庄园练就足够了)。晚上还要和王夫人聊天,由自己的请求,可以得到第天半个小时跟王教授学习英文的机会。
要说这种学习计划,程希的这种程度,在新学年的学生里绝对算不上沉重的。这个时代,好容易有了一个学习的机会,几乎是人人都在拼命,恨不得连觉都不睡地学习,根本没有后世那些混吃等死的人。课堂里旁听的人也非常多,想在教室里抢个位置可是件不容易的事。所以,程希决定到哪儿都带个小马扎和一块薄木板,万一没位置了,就打开马扎坐到边上,把木板放在膝上做笔记。
第一天上课,程希没有去。她知道第一天老师讲不了什么正经内容,都是常年的要求总汇之类的东西,还不如在家里看会书呢。
背了半个小时单词,吹了一个小时的长笛,程希撑不住了。烦躁地跑出房间围着庄园跑了三圈,还是无聊,跳进温泉泡了个澡,然后又去钓鱼。在庄园里钓鱼最无趣,完全没有挑战性,想钓哪条钓哪条。或者去摘花摘果,做饭洗衣?这样耗耗弄弄,等出了庄园,发现才过了两个小时,时间还早,太阳还没到正当中呢。程希伸手摆腿,心中莫名的烦闷一点都没有减轻,反而更加郁结。时间对自己来说太漫长了,等长大最少还要十年呢,这十年可怎么熬?!是可以学习,是可以看书,是可以大吃大喝,但人生只是如此,又有何乐趣?程希是一个在乎乐趣的人。
问题是,没有游戏,没有音乐,没有电影,没有小说。对程希来说,这个时代什么都没有。她没兴趣天天跟小孩子们一起丢沙包、抓子或者官兵捉贼;她没办法看个《卖花姑娘》就哭哭啼啼;也没办法听《红灯记》不睡着;小说……恐怕除了手抄本的《一只绣花鞋》就没个正经小说了吧?想想这个时代的娱乐生活,程希就觉得人生一片灰暗,难道真要学马先生那样,唯一的娱乐就是下围棋这么伤神的游戏?程希觉得自己需要有一个轻松的东西来放松一下自己的心灵,哪怕是悲剧小说呢?让自己安心地大哭一场也是好的,可是,什么都没有。
程希坐在门前想了很久,直到王夫人提着菜篮子往回走了,程希才连忙一闪身进了庄园。王夫人实在太热情,什么时候见自己都是叫自己到他家吃饭。没饭也要用点心糖果把程希的肚子填满,这让程希很痛苦。还是先闪,反正晚上还会再见。
坐在庄园里,新抱出一坛子果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很意外地,前世程希酿的酒都不如何成功,可是庄园里的水果酿出来的酒却非常美味,虽然因为糖度而产生了口味上的略微区别,但各具风味,程希每开一坛都喜欢,连解信诚没事都会来喝两杯,虽然他还是觉得这是女孩子喝的东西。
有时候,程希庆幸解信诚没当过父亲,不然,他绝对会意识到六岁小女孩是不适合喝任何酒精饮品的。现在的解信诚完全没这个概念,再加上果酒的口味偏甜,他甚至还没事就给程希倒上一杯,只因为喜欢看程希喝的时候享受地闭起眼睛的样子。程希开始还有些担心,不过,喝了这半年以来,没发现身体有任何不适,反而各项指标都变好了许多,于是就放下心来,每进庄园就倒上一杯。
今天程希喝的是枇杷酒,漂亮的琥珀黄,倒在透明的杯子里,让程希想到一个词“流金”,美极了。枇杷酒润心肺,对视力好。程希想了想,从角落里捡出两个空的白酒瓶子,细细地洗干净,把商标撕掉,空干水份,满满地装了两瓶子枇杷酒。晚上送给王教授吧,当做拜师礼。虽然他没说收自己当弟子,但自己总是跟他学习,该有的弟子礼还是要遵守的。
收拾好一切之后,程希打开一个自己拿柳树村主任家的白纸订的本子,开始做今天的事——既然这世界都没有娱乐,那就自己给自己创造一些娱乐吧。
喝了一杯酒,身上热起来,似乎连头脑都灵活不少。程希前世并不是特别爱玩的人,父母过世后,更是因为要工作,要养房,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娱乐。但毕竟是处于相对自由的时代,看过的电影电视小说还是相当多的。
程希不敢主全都记得,但那些让她记忆深刻的片断,人物,话语,情诗,甚至世界架构或者是笑话,冷笑话,还是数不胜数。程希想到什么就写下什么,完全不在意前后顺序,看看以后能不能用这些自己最爱的萌点写出一篇让自己感动的文章来。听人说,曾经有作家看自己的作品被感动得哭泣,希望自己也有这个荣幸。
就算以程希的文笔写不出那样的大作来,但光是回忆这些看起来全无用处的东西,也是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程希唇边含笑,笔在纸上沙沙地写了一个小时也没觉得累,光翻页就翻了半本过去。
正写到兴头上,突然听见有人敲门,程希一愣,谁会现在来敲自己的门?赶紧放下笔,从庄园里跳出来,把门一开,还没看清人呢,就被抱住,耳边是武振邦兴奋的声音:“希希,想死我了,你搬走了都不告诉我,太过份了!知不知道我和小叔找你找多久吗?”
“能有多久?我昨天才搬来的。”程希从武振邦的肩头看过去,就看见郑航似笑非笑的表情,武振邦说着,他还伸手过来捏了下自己的脸,程希哼了一声别开头去。
“你们没开学吗?”见到老朋友还是高兴,让武振邦放自己下来,拉着这叔侄俩坐到桌边,想了想,突然笑了一下,转过去,在厨房里转了一圈,拿出两杯漂亮的枇杷酒来,一人给递了一杯:“怎么周一来找我?”
“咦,什么?汽水吗?真漂亮!”武振邦一点怀疑都没有,接过来就大口喝掉半杯,喝完还舔舔嘴:“真好喝,甜甜的,好象还有点什么水果的味道。希希,你做的?”
郑航喝得比较斯文,但显然对枇杷酒的味道也很酒意,一口接着一口就没停。
程希看着他们这么给面子,也觉得很开心:“算是吧,好喝就多喝点,我这儿还多着呢。”
“我和振邦办到上京大学附中来上学了。他在初一,我在初三。”郑航没有武振邦那么激动,还有心思回答程希刚才的问题:“开学第一天,就有个开学典礼,没事,我们就过来找你了。”
“上京大学附中?”程希嘴角微抽,在程希的后世印象里,上京的中学初中部,上京大学附中虽然也算是重点,可连前三都排不进去呢。高中部的话,更是连前三十都排不进去,完全是个渣。
初中部,如果非要想选离自己这个朋友比较近的话,人大附中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如果想选离家比较近的话,上京四中……好吧,这个时候,四中还没有初中部呢。但是,上京师大实验中学也是上上之选。在程希的印象里,以上三所中学算是上京中学里的前三了。偶尔二中也能排进去一次,但上京大学附中就没戏了,排到五六名去了。象他们这种条件的孩子,完全没必要“屈就”。
“嗯。”郑航还在一口一口地抿着酒:“振邦非要来,我就陪他来了。他说你一个人在这边没人陪你玩,怕你无聊。”
这、这、这话也太甜了吧?!程希心跳了一下,转头看向武振邦,没想到那小子喝得上瘾,根本没听见郑航说什么,一口干净杯中酒,正回味呢。似乎是感觉到程希的目光,笑嘻嘻地睁开眼,举了举杯子:“希希,我还要。”
程希接过杯子,有点不可思议地问道:“你爷爷就这么容易同意了?”边说,边走进厨房,重新给他倒了一杯。
“哪儿那么容易?”郑航冷笑一声,完全没任何不好意思地把空了的杯子递给程希,摆了摆,意思就是让她再给倒一杯。看
“郑航!”武振邦脸一下红了,大声地叫着郑航的名字。这两人虽然年纪接近,但武振邦从来都是非常守份地叫郑航小叔,如果这样叫名字了,那就是表明他要生气了,要认真地生气了。
郑航根本没理武振邦涨红的脸,嘿嘿地瞟了他一眼:“怕什么,早晚会知道。”说着,看着程希拿着一杯枇杷酒出现的身影,才满意地接着说:“武叔叔自然不愿意,想让我们进四中,或者是进子弟中学。振邦不愿意,结果就被武叔叔关禁闭关了半个月,在房间里,哪都不能去。可这小子硬气,硬是半个月不怎么吃饭,也不出房间,与武叔叔冷战,最后生了场大病,烧得人事不知。没办法,最后还是武叔叔投降,他才开始吃饭。希希,这小子可是很依赖你啊……”
“哪有?!”武振邦脸更红了,瞪着程希:“别听郑航夸大其词?!我吃饭吃得少是因为家里的厨师做的饭都好难吃,最后发烧也是因为感冒,哪有什么冷战半个月什么这么凄凉?!希希,以后,就请你收留我吧,好不好?让我在你这蹭饭,我让叶叔给解叔伙食费。”
本来感动地眨了几下眼睛,一听到最后这几句,程希彻底没了心思,看来自己这两年来把这个吃货的胃给养叼了。来上京大学附中上学八成就是为了他那张嘴吧?
“邦哥,你个吃货,我在你眼里就是个厨子吗?!”
“不是啊!你是我妹妹,很亲很亲的那种,真的。几个月没见我特想你,还好几次做梦都梦见你呢。再说了,什么吃货啊,别光说我。”武振邦两杯枇杷酒下肚,很满足地放下酒杯:“小叔还不是在家不怎么吃饭?你看他,才几个月没见就瘦了这么多,他就是不说罢了,他比我隐藏得深多了。其实一样好吃!哼!”
“两吃货。”程希撅撅嘴,心里还是很高兴的:“那就在这儿吃吧。一会儿舅舅就该回来了。多了你们俩个,我得多准备一些。”说着,转身向厨房走去。走进厨房,刚放下案板,程希停下来,看看自己踩着凳子,手拿菜刀,包着围裙……突然觉得,怎么这么悲哀啊?难道以后要成为他们的专业厨娘?自己刚才心里的高兴是怎么回事?自己已经彻底向妈妈级妇女进化了吗?以养儿子的心态交朋友?不行,不行,不行!
越想越不甘心,程希放下菜刀,气哼哼地走出去,叉着腰,正要义正词严地发表一次演讲,突然发现二小已经从竖直状态变成躺平。那张自己打算当摆设的婚床,二小齐整整地倒在上,睡着了!程希一口气憋住,看着二小齐头躺着的样子,心里的古怪不知道该怎么抒发。
忘了,枇杷酒也是酒啊!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北大附中的朋友,本文真的是架空,没有任何影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