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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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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酬金

    考虑到伤员的状况,我们并未在喀拉米尔过多停留,三天后,我们这支国际纵队辞别了当地的牧人起程返回北京。
    刚一到市区,我就让胖子快去把大金牙找来,一起到明叔的府上碰面,把值钱的古董全部收了。当然这事没让纵对Shirley杨知道,Shirley杨要带阿香去医院复查伤口,我随便找了个理由就先开溜了。
    明叔跑了几次都没跑成,只好愁眉苦脸地带我回了家。北京城曾经号称“大胡同三千六,小胡同赛牛毛”,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城市的改造,四合院逐渐少了起来。明叔的宅子位于阜城门附近,算是一个闹中取静的地段,虽然有几分破败,但那一砖一瓦都有一种古老颓废的美感,多少保留着一些“天棚鱼缸石榴树,先生肥狗胖丫头”的氛围。我越看越觉得这套院子够讲究,不免有点后悔,当初要是让明叔把这套宅子也当作报酬的一部分,他也不会不答应的,可惜我们只要了宅子的古玩字画。
    没多大工夫,胖子和大金牙二人,便各自拎着两个大皮箱,风风火火地赶来汇合。大金牙一见到我,便呲着金光闪闪的门牙说:“哎哟,我的胡爷,您可想死兄弟了。自从你们去了西藏,我的眼皮没有一天不跳的,盼中央红军来剡被峡北似的总算是把你们给盼回来了。现在潘家园的形势不好,生意都没法做了,你们不在的这些天,兄弟连找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我对大金牙说:“我们这趟险些就折在昆仑山了,想不到咱们的根据地也很困难?不过这些事回头得空再说,现在咱们就大土豪分田地,明叔已经把这房中的古玩器物,都作为酬金给了咱们。我和胖子对鉴别古玩年代价值一类的勾当,都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所以这些玩意儿还得由你来给长长眼,以便咱们尽快折现。”
    大金牙说:“胡爷,胖爷您二位就瞧好吧,尽管放心,倒斗的手艺兄弟是不成,但要论在古词、古玉、杂项上的眼力,还真就不是咱吹,四九城里多少行家,我还真就没见过能跟我相提并论的主儿。”
    胖子这时候乐得嘴都快合不上了,一只胳膊紧紧楼住明叔的脖子:“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明叔我们可就不跟您老客气了,咱爷门儿谁跟谁啊,您当初朝我开枪,我都没好意思说什么,就甭废话了,麻溜儿地赶紧开门。”
    明叔只好把放置古董的那间房门给我们打开,里面一切如故,几架古朴的檀木柜上,林林总总地摆放着许多古玩,让人不知道该看什么好。这里和我们第一次来的时候没什么分别,只是好了一只十三须花瓷猫,那件东西本来就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我们也对它不太在乎。大金牙念念不忘、始终惦记着的就是明叔一直随身带着的凤形润玉,那东西早就落入胖子手中了,此时也都拿出来,以便造册估算总价值。我们这次去美国做生意的资金,都要着落在其中了。
    大金牙顾不上别的,这回总算把玉凤拿在手中了,自是又有一番由衷的赞叹:“要说把玉碾碎了吃了下去能够长生不老,那是很不科学的,不过美玉有养颜养生驻容之功效,那是不争的事实。慈禧太后老佛爷就坚持每天用玉美容,当年隋炀帝朱贵儿插昆山润毛之玉拔,不用兰膏,而鬓髻鲜润,世间女子无人可匹,可她用的来是昆山玉,比这东海海底的玉凤可就差得多了。古人云:君子无故,玉不去身。胡爷依我看,这件玉凤还是别出手了,就留着贴身收藏迷失件可以传辈儿的好东西。”
    我接过那枚玉凤看了看,虽然有史可查,这是杨贵妃用过的真品,但就连我都能看出,刻工明显具有“汉八刀”的风格,说明年代远比唐代还要久远,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稀世美玉。不过这毕竟是女子用的,我们留着它又有何用?还不如卖了换成现金,但转念一想,何不送给Shirley杨,这不是倒斗倒出来的,她一定会喜欢,于是点头同意,让胖子算帐的时候不要把玉凤算在其中了。
    随后我们又一一查看其余的古玩,不看则可,一看才知道让明叔把我们给唬了。古玩这东西,在明清时期,就已经有了很多精仿,正是因为其具有收而藏之的价值,值得品评把玩鉴别真伪,才有了大玩家们施展眼力、财力、魄力的空间。鉴别真伪入门容易精通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古玩的魅力也就在于真假难辨之间。明叔这屋里的东西,有不少看起来像真的,但细加鉴别,用手摸鼻闻,就知道价值不高,大部分都是充样子的摆设。
    胖子一怒直下,就要哪明叔的肋骨当搓衣板,明叔赶紧找我求饶。以前是为了撑门面,所以弄这么一屋子的东西摆着,在南洋辛辛苦苦收了半辈子的古玩,大部分都替他两个宝贝儿子还赌债,他实际上已经接近倾家荡产了,要不然也不可能拼上老命去昆仑山。不过这些玩意儿里面,也并非全是假的个别有几件还是很值钱的。
    我对胖子一摆手,算了,揍他一顿他也吐不出金条来,先把假货都清出去,看看还能剩下些什么。当下便和大金牙、胖子一起动手,翻箱倒柜地将这么许多器物进行清点。
    胖子自以为眼光独到,拣起一只暗红色的莲形瓷碗说:“老胡老金你们看看,这绝对是窑变釉。碗外侧釉色深红如血,里边全是条纹状釉花,我在潘家园看专门倒腾瓷器的秃子李拿过一件差不多的,他说这颜色,叫鸡血红或朱砂红,这内部的条纹叫雨淋墙,看着像下雨顺着墙壁往下淌水似的。如果是钧窑,倒也能值大钱。”
    大金牙接过了看了看:“胖爷您的眼界是真高,哪有那么多钧窑瓷。俗话说钧窑瓷一枚,价值万金,我这些年满打满算也没见过几件完整的,钧瓷无对,窑变无双,等闲哪里能够见到。釉色中红如胭脂者为最,青若葱翠、紫若黑色者次之,它的窑变叫作蚯蚓走泥纹,即在釉中呈现一条条逶迤延伸、长短不一、自上而下的釉痕,如同蚯蚓游走与泥土之中,非常独特。首先这器皿不是碗,这是一件笔洗,这颜色是玫瑰红,紫钧的仿品,仿的是浓丽无比的葡萄紫,无论从形制、釉彩、圈足、气泡、胎质来看,都不是真品,而仅仅是民国晚期的高仿,可能苏州那边出来的,能值一千块就不错了。”
    我对胖子和大金牙说:“假的里面也有仿得精致的,虽然不如真的值钱,但好过是件废品,说不顶咱们还能拿着去达洋桩,找老外换点外汇券。”说着将那笔洗打包收了。
    这些乱七八糟真真假假的古玩器物中,有一件吸引我的眼球。那是一件瓷杯,胎规整齐,釉色洁白,形状就像是人民大会堂开会时,首长们用的那种杯子,但做工好象更加考究,质感很好,当然还是它那强烈的时代特征最为吸引人:杯把手上为镰刀斧头的造型,盖子上有红五星和拳头符号,标有“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的词语,杯身正面还有“把总路线和总任务贯彻到一切工作中去”的语录。
    我问明叔:“这杯子应该不是假的,但是不知是哪位首长用剩下的。您是从哪淘换回来的?”
    明叔说这当然不是假的了,是前两年一个大陆朋友送的,据说是绝版,这杯子的价值低不了,是典型的共和国的文物,你们就把它拿去好了,其余的东西多少留几件给我。
    胖子看后说:“以前我家里好像有这么一套,还是我家老爷子开会时发的。那时候我还小,都让老胡撺掇我家里顺出去,拿弹弓当靶子打碎了。就这破杯子能值钱?”
    大金牙说:“那个年代,甚至现在开会时发给首长们用的杯子都差不多,但这只肯定是不一样。诸位瞧瞧这杯子带的款,是张松涛的提款,还有景德镇市第一瓷画工艺合作社。这杯子可不得了,据我所知,这肯定是专门为中央的庐山会议订制的,在当时这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调集景德镇画瓷名手专门画瓷。它的数量就不多,松涛款更是难得,有很高的价值,作为绝版,也许现在价值还不凸显,但随着岁月的流逝,这杯子将会越来越值钱。”
    我举着茶杯再三欣赏,这要是自己摆在家里喝水,岂不是跟首长一个感觉?虽然这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古玩,但不仅工艺精美,款式独特,数量非常稀少,更难得的是它见证过历史上的风云变幻,有着一层深厚的特殊含义,符合衡量古玩价值五字“老、少、精、美、好”中的:精与少二字,如果能再配成套,那价值有可能还要超过普通的明器。看来明叔这些玩意里,还是有几样好东西的,虽然没我们预期的收获那么大,倒也算有些个意外收获。
    明叔房中陈设的大多数器物,都是从古玩商手中“一枪打”收购过来充门面的。所谓“一枪打”,就是一大批器物同时成交,其中大多数都是民国前后的高仿,虽然不大值大价钱,也不会像寻常西贝货一般分文不值,而且这些东西里面,还有那么几样货真价实的好东西。于是三人抖擞精神,将一件件东西分门别类,经大金牙鉴定不值钱的,都堆在房中角落处。
    随着清理行动的深入开展,檀木架子上的东西越来越少,明叔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这时胖子见不起眼的地方有把紫砂壶,乌里乌秃的,显得土里土气,就随手照着堆放次品的角落中抛了出去。大金牙当时正在用鼻子闻一件铜造小佛像,忽然看到胖子仍出去的紫砂壶,顿时张大了嘴,两眼直勾勾地盯住紫砂壶从空中掉落的抛物线,连手中的铜佛都不要了,也不知他的身手为何这时能如此利索,竟然在紫砂壶落地摔碎之前将其接住。大金牙脑门子上都见汗了:“胖爷您可真是祖宗,我刚要是一眼没瞧到,这把壶就让您顺手碎了。”
    胖子说:“大惊小怪的干什么,这破壶土得掉渣,连紫砂的光泽度都没有了,也不知从哪的阴沟里淘出来的,谁还愿意花钱买?”
    我也觉得这把壶其貌不扬,造型还可以,但胎质太过乌秃,缺少多少代人摩挲把玩的光润感,也就是我们俗称古壶表面上的“包浆”,根本看不出个好来。不过大金牙可很少看走眼,莫非这竟是件值钱的东西?
    大金牙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壶体,有用鼻子嗅了两嗅:“别看这件紫砂壶不起眼,这可是明代的古物,这形叫筋囊,咱们现代能见带的明代紫砂,表面上都没有关滑明润的包浆,因为百分之九十都是墓里倒出来的明器。胎体在土中埋得年头多了,就算原本有些光润也都让土浸没了,再加上那个时期的工艺还没经过改良,只是将泥料略加澄炼,杂质较多,所以观感最初就是不比清代的壶好,但这可是一件实打实的明器。”
    我和胖子、大金牙三人心满意足地将紫砂壶包起来,最后总共挑出了二十几件东西。不知不觉天色伊宁晚了,一看时间,晚上九点多钟了,众人忙着点货,自然是没顾得上吃饭。胖子说来的时候,看胡同口有个饭馆,先去吃上一顿再回家。于是我们拎上东西拔腿就走,本来没打算带明叔一起去,但明叔似乎舍不得他那几样东西,厚着脸皮硬要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