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难以决断的时刻,“老爷”俺娘卢氏温宛的声音如同天籁,佛祖啊,您显灵了?
“哼!”房老头看似不屑地哼哼,掌刀化为鹰爪,抄起茶杯就灌,好招法。
卢氏飘渺地出现在我跟房老头眼前,看来,卢氏早料到房老头心胸狭窄,小肚鸡肠。长裙一摆,施施然地坐在了房老头的身边:“老爷也是,俊儿都伤那么重,这几日方才好些,你若要是再动手,不如先把妾身休了,给妾身一袭白绢,省得妾身看见父子相残”
脑门上刷地冷汗就下来了,老妈的杀招也用的太
“哼!夫人,到了今天你还护着这个不孝的孽子!”房老头的口水如同利箭,我只能硬着头皮迎接这猛烈的暴风雨。
“昨日,是妾身让俊儿去的,此事要怪,还是该怪在妾身的身上况且,昨日咱们的俊儿可是大出了风头,并没有做出何种出格之事。”卢氏轻言细语,如同在跟自家的老伴在拉家常,我能清晰的看到,房老头的愤怒值刷刷刷地直线下跌,熊熊怒火瞬间被灭成摇摇欲坠的火星。
“唉夫人,并非老夫不心疼,可是,这孽子什么时候才能懂点事,文不成,武不就,整日里胡作非为,哪一次不弄出事来?房家的脸都快给他给丢光了。”房老头似乎老了许多,有点心酸是的,就像看到了昔日的父亲在责骂自己。
“父亲我遗爱该死!”我低头了,用力地大声答道。那小子本就该死,这么好的娘亲,还有个严格要求自己好好做人的父亲,竟然还
“好了好了,老爷,俊儿都认了错了,俊儿,给你父亲倒茶。”卢氏看向我的目光一如过往般怜爱,看得我心疼,很想告诉她她的儿子不行,我才是房遗爱,我才是房俊。至于那个王八羔子让他去投胎祸害和谐社会的恶霸城管和土匪警察算了。
恭敬地替父亲倒了杯茶,给卢氏也满上了一杯,房老头看了我一眼,目光之中似乎有些什么,我一抬眼,却看到他移开了目光,冷哼一声。这么大的人了,小孩脾气看来,房老头确实也甚是疼爱房遗爱这个败家子,那天想必也是气极失手。
“下去吧,把三字经给我抄上一百遍,抄不完不许出门,要是你敢走出府门一步,看老夫不打折你的狗腿!”老头这话一出,我就看到卢氏在旁边暗松了一口气,看来老爷子这关算是过了。刚走出房门,就听到隐隐地听到了背后传来老头的声音:“对了夫人,你说这孽子昨日里出了什么风头”这句话我也很想问滴。
--------------------------------------------------------------------------------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挥汗如雨,手抖如鸡爪:“绿蝶,几遍了?”
“两遍”站在我身边侍笔的绿蝶摇摇欲坠,掩嘴偷偷地打哈欠,有瞌睡的迹象。
“两遍?”先人你个板板的,从早上到现在中午,才写了两遍?一百遍,难道我要等到明年才能走出房府?不行,不自由,毋宁死。啪把上好的狼毫拍在笔架上:“绿蝶!”
“奴婢在!”小丫头惊得跳了起来,瞌睡虫飞往爪哇国。
“替少爷我抓只鹅来。”
“奴婢遵呃少爷?”绿蝶双眸又开始星光点点,我靠!
“绿蝶,少爷现在不烧,你让房成抓一只鹅,拿到房里来,我有大用”我非常和善地解释道。
“可是少爷”绿蝶欲言又止,顾虑重重:“书房里不能作烧鹅的,不然,会被老爷打死的”
“啊?”小丫头以为我干什么?难道我会用这满屋子的书来当柴火吗?那很有可能房老爷子会把我关在房里,让我跟鹅一起自焚殉书。
“算了,你给我去拔几根鹅毛来,记住,要大根的,没有鹅毛,就鸡毛,没有鸡毛,就给我拿鸭毛来,记住,要尾巴或者翅膀上的长根的。”瞪起怒目,伸手挽胳膊,不去?我要发飚了。
“奴婢遵命”小丫头用上法场的悲壮表情看了我一眼,掩面泪奔?有这个必要吗?
“剪刀”我拿着一根鸡毛,用很彪悍的气势瞄了瞄,朝绿蝶伸手。
“给您,少爷”绿蝶扇着好奇的大眼睛,很渴望我能把鸡毛变成奇怪的东西吧。
喀嚓,把毛头剪出形状,揉软了毛管,沾了墨,扯过张用过的废纸,不错,虽然不流畅,但至少让我的书写速度以毛笔:N分钟/字提升为鸡毛笔:N秒/字。哇哈哈哈世界上第一只鸡毛笔在我的手中诞生。
“哇少爷,您您竟然能用鸡毛写出字来”在绿蝶的眼中,我已然升格为神仙级的人物,嘿嘿
“绿蝶!”
“在!”回答得不错,小身板也挺立起来了,闪闪的大眼睛看着我。
“记下来,在伟大的中国,唐朝贞观十四年,一位重生的伟人房遗爱,历经苍桑、排除万难,不顾艰辛,发明了第一只鸡毛笔,从此嗯嗯,开玩笑滴,不要再用那种眼神看我,小心我揍你!”
“是”绿蝶很委屈地撅起小嘴。继续磨墨,而我继续抓着鸡毛笔与贡纸作艰苦的斗争。
天黑了又白,白了又即将变黑之时,顶着俩黑眼圈的我把第三十九支鸡毛笔丢进了垃圾筒里,先人你个板板的,伟大的三字经工程终于完成,太激动了。拉起正在旁边打瞌睡的绿蝶小手激动地吼叫着,就像看到了中国男足一脚抽射打进了自家的球门。
绿蝶脸蛋红得差点能蒸鸡蛋了:“俊少爷您弄疼奴婢了”
“哦激动的,不是有意的哈”唉,吃绿蝶白嫩嫩小手豆腐的怨念竟然被这小丫头看穿了。我太邪恶了,不行,我不是邪恶的大叔,要默写一百遍算了,刚抄完一百遍三字经,现在我手有点抽筋,对鸡毛有点过敏。
说时迟,哪时快,就听得书房外一声干咳,房老爷子大步杀到。我俯首、贴耳,温顺得如同一头绵羊:“见过父亲。”
“嗯”老爷子没理我,几大步来到桌前,抄起了我的书法,拈须查卷。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咦?此是何物?”老爷子指了指句号问我。
我靠,习惯了,标点符号都用了上去了,“句号孩儿鲁钝,不知道该如何断句,只好用逗号和句号来分隔”我赶紧恭敬地解释这些符号的用处,咱再怎么纨绔,至少穿越前是个老师,要是这种小事情都解释不出个所以然,不如直接拿块豆腐来自杀得了。
“哦”老爷子斜眼睛看我良久,才方收回目光,又盯着俺的硬笔书法瞧上半天,嘴里不知道嘀咕啥。
“难得吾儿用心,这符号用来断句倒也有些用处”老爷子眼睛越来越亮,如同天上的星星在闪烁,老爷子似乎也体会出了这些不起眼的小符号的用处。
“谢谢父亲夸赞”抹了把脑门的汗,老爷子气势骇人,庆幸他没揍我。
“吾儿这两日嗯嗯,字太丑,没有力道,看字观人,看看你写的这个‘琢’字,如同鸡刨”深得行楷精髓的老爷子评论得十分贴切,我确实是用鸡毛来刨的,偶像啊,望向老爷子的目光充满了星星。
房老爷子似乎不太习惯我崇拜的目光,干脆转了过去:“不过倒也尽心了还懂得以句号逗号来断句了,不愧不枉为父一番苦心啊”老爷子好像在背着我擦眼泪。
“父亲”我两眼也有点发热,十六岁之后,再没人管我的字是否写得好,做错了事也再没人用大捧子在我屁股后面撵我了,今天,竟然又恍忽回到了从前。